一、主要内容
2025年12月23日,欧盟委员会提出关于推动循环经济与塑料回收的新措施方案,采用“短期试点与长期立法”策略,以应对塑料行业的回收材料市场分散、高能源成本、原生塑料价格波动及第三国不公平竞争等挑战。
短期试点措施,包括以下行动:
(1)制定欧盟层面的塑料废弃物终结标准:明确回收塑料重新可使用的标准,简化回收商(尤其是中小企业)行政流程。公众反馈截止至2026年1月26日。
(2)修订《一次性塑料指令》(SUPD):规定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一次性饮料瓶的回收含量,确保化学回收塑料与机械回收塑料互补以实现欧盟回收目标。修订案供成员国投票表决。
(3)重启并强化“循环塑料联盟”:打造一个结构化、包容性的塑料价值链合作平台,协同行业利益相关者、成员国与欧盟委员会确定共同优先事项,解决行业挑战。
(4)设立单独海关编码:计划为原生塑料和回收塑料划分专属海关编码,支持海关及成员国市场监管机构执行欧盟进口塑料规则。
(5)加强市场监测:监测欧盟及全球原生塑料、回收塑料市场,在2026年评估相关措施成效。
(6)鼓励投资与创新:联合国家银行和欧洲投资银行,加大对循环经济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设立竞争力协调工具(CCT)试点项目,支持跨区域循环中心建设,促进跨境合作与规模化回收。
(7)评估SUPD指令成效:启动公众咨询与证据征集,评估该指令在减少海洋环境和人类健康影响、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方面的成效,咨询与证据提交截止至2026年3月17日。
长期立法措施,即预计于2026年底通过《循环经济法》,建立回收材料单一市场,增加优质再生材料的供应和需求。
二、相关背景
2024年,欧盟再生材料使用率为12.2%,较2015年的11.2%略有提升。2025年2月26日,《清洁工业协议》提出到2030年实现24%再生材料使用率。
2025年8月1日,欧盟委员会启动关于即将出台的《循环经济法》的公众咨询和证据征集。
三、中国企业应关注的重点
涉欧市场的塑料行业及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重点关注此信息,优化产品可拆解、包装易回收的设计,提升再生塑料的使用比例,逐步建立能记录产品全生命周期(材料来源、生产、碳足迹等)数据的系统;对接欧盟本地回收网络,协同上下游构建绿色供应链;持续关注欧盟政策动态与标准变动,及时调整生产运营与报关策略,避免因不合规面临市场准入限制、罚款等风险。
(信息来源:欧盟委员会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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