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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提示】欧盟加速绿氢补贴 我宜加强与欧合作并防“技术陷阱”

2024年01月18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2024年01月18日

来源:新华社

过去一年,绿氢在欧盟政治议程中一直保持高热度,政策框架几乎已经完成,氢能产业从宣布阶段转向最终投资决策阶段。2023年11月中旬举办的欧洲氢能周上,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宣布第二轮“欧洲氢银行”拍卖计划,旨在通过市场化运作的补贴机制撬动更大社会资本,降低绿氢成本,扩大市场应用,进而保持欧洲绿氢发展的主导地位。欧洲还试图通过“欧洲氢银行”国际功能,战略对接“全球门户”计划,加强与北非、中东等地区合作。在欧洲寻求去风险的大背景下,绿色产业链发展泛政治化或阻碍我与欧盟国家氢能方面合作,同时需警惕欧洲氢能产业发展对我制造业可能导致的“技术陷阱”。

欧洲氢能市场化发展迅速

过去三年,欧盟迅速完成氢能尤其是绿氢发展顶层框架设计,形成未来氢市场的生产、消费、基础设施发展和市场规则成熟的立法框架,对工业和运输领域可再生氢消耗明确约束性配额,向区域内氢能发展企业释放明确信号,促使氢能产业从宣布阶段转向最终投资决策阶段。

2023年以来,欧洲更是加快氢能发展步伐。冯德莱恩9月宣布成立欧洲氢银行;11月开始第一次绿氢补贴拍卖试点;在氢能周期间宣布第二轮补贴拍卖将于2024年春季进行,额度高达30亿欧元。近期,欧盟委员会通过了第一份完全符合欧洲绿色协议的共同利益项目和共同利益项目清单。氢气和电解槽项目首次被列入清单。

欧盟短时间内出台绿氢补贴政策,明确补贴规则主要面临两面紧迫性:首先,欧洲长远能源安全与碳中和目标迫使其加速绿氢投入。欧盟委员会出台的《欧盟氢能战略》,将绿氢视为交通、运输、化工、冶炼等行业低碳转型的终极方案,并在全产业链各环节部署了840个相关项目。其次,世界各国绿氢补贴政策频出,迫使欧盟加速出台相关政策,留住内部绿氢企业。欧盟为防止内部先进氢能企业外部转移,避免内部内耗,加剧产业不公平竞争,因而加速出台补贴政策,给欧洲绿氢产业发展吃下“定心丸”。

创造性提出融资政策工具

欧洲氢银行不是一个实体机构,而是欧盟委员会服务机构内部运营的融资政策工具,其背后战略是弥补并最终降低可再生氢与其可以替代的化石燃料之间的成本差距。

欧洲氢银行通过补贴拍卖,希望建成欧盟内部可再生氢供需关系,有效弥合和缩小欧盟可再生氢和化石氢之间的成本差距、促进价格发现和欧洲氢市场形成、降低欧洲氢能项目的风险、减轻管理负担和成本。首次绿氢补贴拍卖于11月23日开始,可再生氢生产商将获得10年最高4.5欧元/千克的固定补贴。

业内人士表示,欧洲氢银行在融资工具方面是一大创新,可以整合欧盟现有各类融资机制,协调欧盟成员国现有氢能融资计划,对欧洲企业氢能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但是,欧洲绿色氢生产短期内难以实现规模化。欧洲氢能组织之前发布的《清洁氢能追踪报告2023》显示,在欧洲绿氢项目中,仅有4%达到最终投资决策阶段。

当前欧洲绿氢消耗处于紧平衡状态。业界人士分析称,“考虑到未来在化工、没有办法简单电气化的行业,如重型卡车、矿车、重型器械等行业脱碳要求,绿氢需求在将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一定是需求大于供给的。”

总部位于美国的环保组织清洁空气工作组认为,在欧洲电网尚未完全脱碳的情况下,在中短期内利用稀缺的可再生电力大量生产氢气是一种适得其反的资源部署方法,缺乏具有成本竞争力的价值链,电解槽产能也有限。《清洁氢能追踪报告2023》数据显示,欧洲所有电解槽项目总装机容量小于我国中国石化新疆库车绿氢260兆瓦的示范项目。

由此可见,政策层面,欧洲发展绿氢决心巨大,但市场层面,大多数企业当前仍持谨慎乐观发展态度。

我需加强顶层设计提高氢能产业竞争力

冯德莱恩在氢能周上进一步强调欧盟正在推进欧洲氢银行的国际业务,开发清洁氢的全球市场,以确保清洁氢进口渠道的多元化,并宣布拟与巴西合作10GW的清洁氢和氨生产设施。欧盟已与埃及、肯尼亚、日本、哈萨克斯坦、摩洛哥、纳米比亚和乌克兰签署了氢能合作谅解备忘录或建立伙伴关系。欧盟也将氢能议题加入与印度、澳大利亚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欧盟认为,通过和非洲结成“绿色联盟”,可以为实现自身绿氢目标提供更多便利,因为非洲拥有庞大待开发的风光资源。

我国是世界第一大氢能生产与消费大国,以蓝氢、灰氢的生产为主,可再生氢占比不足1%,发展较为缓慢。针对此种态势,我国应从加强顶层设计等方面着力,提高氢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一是加大绿氢财政和技术支持力度。我国在绿氢装备关键技术和零部件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仍存在一定短板,亟需加强关键技术、核心装备和零部件研发。在国际加快绿氢补贴背景下,我国应进一步优化绿氢支持政策,加大绿氢支持力度,扩大支持覆盖范围。

二是加快国家氢能尤其是绿氢方面顶层规划。我国出台了一些规划文件,但相较于欧美、日本等绿氢发展较为迅速的国家仍有较大差距,尤其在绿氢应用终端方面仍缺少顶层规划,使绿氢发展无法形成闭环应用链。

三是尽快制定行业统一规则与标准扩大中国标准国际话语权。我国氢能行业缺乏政府指导的统一规则与标准,与国际标准建设存在差距。制定氢能标准的标委会、协会及团体众多,且相互之间分工不明确,导致我国氢能标准建设推进不够协同。

四是重视与欧洲开展绿氢合作的同时警惕陷入“技术陷阱”。欧盟已制定或正在推进的多项政策可能对中欧氢能合作产生不利影响,例如,欧盟《净零工业法案》要求到2030年,包括可再生氢在内的欧盟整体战略净零技术制造能力接近或达到欧盟部署需求的至少40%。我国应从重视与欧洲在清洁能源领域合作,尤其聚焦欧洲关注的绿氢方向,同时推动企业持续强化与欧洲相关企业对接,推动企业出海,反哺促进国内资本往绿氢方向投入。

主办:北京市贸促会     建设运维:北京市贸促会综合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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