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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提示】中企在俄商业活动需注意规避相关风险

2024年03月18日

来源:新华社亚欧总分社

俄罗斯审计和咨询公司Marillion合伙人阿列克谢·什文登科夫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过去一年里,中国企业在俄罗斯市场商业活动积极增长。他提示,中国企业在俄罗斯开展商业活动,应注意规避在公司注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多重风险,同时要关注2024年的税收变化,跟踪货币管制规则和资本流动限制措施的变化,正确登记劳动关系做到用工合规。

“根据最近公布的数据,仅(两国间)联合项目金额就达约20万亿卢布,中国公司对于俄经济的巨大贡献和所占份额不容忽视。2022年前,中国公司也在俄积极开展业务,基于(西方退出)释放出市场,中国企业在2022-2023年间大幅增加了在俄业务。”什文登科夫说。

他指出,中国企业注册时,投资方往往不是公司,而是个人。“这种结构设计有其合理性,在制裁背景下,通过可靠第三方开设俄罗斯子公司或许很有必要。”在做出开设子公司的决定时,有必要权衡利弊,考虑到通过个人设立的公司进行结构调整可能带来的风险。

什文登科夫提示称,以中国公民个人名义在俄注册的子公司可能会遇到融资相关问题。子公司创始人有权直接向子公司财产或特许资本出资,且此类交易无需纳税。但是,如果是个人注册子公司,集团向子公司融资就会比较繁琐。集团必须先以某种方式将资金转给个人,个人再转给子公司。“在支付股息时也会遇到同样的问题,集团将无法直接获得其利润份额,因为获得利润的权利在法律上属于个人。”什文登科夫说:“俄罗斯子公司是否属于集团的不确定性也可能给业务开展造成障碍,使其难以参与投标和获得银行担保。”

鉴于个人将完全控制公司,因此不能完全排除其不诚实行为的风险。什文登科夫建议,企业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并尽量减少相关风险,就必须建立额外的战略、业务和财务管控制度。

如果保留个人参与,降低风险的方法之一是与个人签订股份回购协议,以便在其出现不良行为时启动该协议,从而避免资产流失。此外,可以考虑通过融资机制规避风险。什文登科夫说,比起经手个人的间接融资,直接为子公司进行债务融资更为安全,更易于管理。如果已决定改变俄罗斯子公司的公司结构,则建议不要拖延,尽快付诸实施。

什文登科夫建议,成立公司时应平衡兼顾,不能操之过急,要分析各种结构法律形式的风险和机遇。“某些情况下,开设总公司的分公司或代表处可能比在俄罗斯个人注册子公司更为有利,尤其是在友好国家(如中国)的总公司与俄罗斯分公司之间的现金流方面,后者具有不受货币管制的优势。”

从对外贸易的动态中可以观察到,从消费品到工业设备,中国企业正积极取代退出俄罗斯的西方公司。2023年前11个月,中俄贸易额达到了两国元首共同设定的2000亿美元的年度目标。“(中企在俄)本土化业务也在积极开展,例如在汽车市场。”他补充说,近年来,两国在石油、天然气、油服、木材等自然资源的开采和加工领域的合作也在加强。

什文登科夫表示,中国企业在俄罗斯开设企业,一要考虑2024年起的税收变化。特别是支付给外国人的服务费不再“自动”免征预扣税,而是需要确认收款人(包括来自友好国家的收款人)的实际权利和税务状况。此外,转让定价法规的变化也增加了风险,因此转让定价的合规性和文件程序重要性也大大增加。二要跟踪货币管制规则和资本流动限制措施的变化。对于来自友好国家的交易方和创始人,允许交易清单相当广泛,但始终要考虑到控股或管理结构中可能存在来自不友好国家的人员。三要正确登记劳动关系。“俄劳动法的实践非常注重保护雇员权利,因此雇主应特别注意正确执行劳动合同、地方政策以及相关保护雇员个人资料和劳动安全的文件。这将有助于在争议时保护雇主,避免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他说。

“目前,俄罗斯在联邦、地区和地方层面的立法中有大量针对潜在投资者的激励措施,这可能对于投资者选择特定地区和业务类型时具有吸引力。”他说,中国企业在俄罗斯投资时还应关注税收和非税收方面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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