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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关于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的通告

2023年11月15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2023年11月15日

来源:北京海关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贸易便利化,提升企业支付海关税款的便捷性,根据海关总署统一安排,北京海关决定自2023年9月4日起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电子支付应用试运行工作。

关区内企业可参照《海关总署关于推广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4号)相关要求,通过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缴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

特此通告。

主办:北京市贸促会     建设运维:北京市贸促会综合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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