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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北京市第一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授牌仪式

分享到: 2006年12月14日  来源:文博会官网 

 

  12月14日,在首届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闭幕式上,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北京市第一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授牌仪式,向中关村创意产业先导基地等10个集聚区授牌并颁发认定证书。“北京市第一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名单已于12月8日经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北京市第一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为:中关村创意产业先导基地、北京数字娱乐产业示范基地、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中关村科技园区雍和园、中国(怀柔)影视基地、北京798艺术区、北京DRC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基地、北京潘家园古玩艺术品交易园区、宋庄原创艺术与卡通产业集聚区和中关村软件园。

  自市委、市政府做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战略决策以来,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一批文化创意企业集聚发展的区域应运而生。此次市文化创意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认定集聚区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引导集聚区的建设,带动文化创意企业形成集聚规模,促进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又快又好地发展。
按照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制定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认定集聚区的7个条件,即:一要有科学的规划,二要有鲜明的产业特色和定位,三要有相当的产业规模,四要有先进的产业形态,五要有合理规范的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六要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支撑体系,七要有良好的产业发展前景。

  此次认定工作的基本程序是:认定标准公开,实施自主申报、专业评审、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审定。整个认定过程贯彻了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全市15个区县、5个相关委办局积极组织集聚区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集聚区认定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资格预审,委托具有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及有关专家具体承担集聚区评估工作,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尊重评估机构和专家组的评估意见,将评估认为具备认定条件的集聚区作为“北京市第一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备选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

  通过此次认定集聚区的工作,一方面规范了集聚区建设和发展的标准,将对全市集聚区的建设起到引导作用。另一方面也明确了政府支持的重点。市政府已决定设立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专项资金,3年投入5亿元,用于支持集聚区的基础设施、环境整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向第一批集聚区授牌后,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第一批集聚区的指导和考核管理工作。同时,条件成熟时,还将进行第二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评审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