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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知产保护须与时俱进


2018年07月12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官网  

“中美两国要注重知识产权,不断深化保护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这不仅有利于中美两个国家的发展,也有利于全球经济贸易的稳定和繁荣。”日前,湖畔新知汇第二期暨中美知识产权比较研究专题研讨会在北京举行,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知识产权研究院负责人孙军工在会上如是说。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前任首席法官拉尔·R·雷德(Rall R.Rader)表示,法律制度应该是让商业更加高效地运行,更好地服务商业。但我们越来越多地看到,一个国家的法院判决和其他国家的法院判决是相冲突的。随着商业交往不断突破国界,应该建立一种解决冲突的机制,使它能够快速无缝地高效运行。
    中美商业方法的保护问题,是目前知识产权领域比较前沿的话题。商业方法如何在知识产权领域获得专利的更有效保护,无论是在中国还是美国,这都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商业模式的创新与技术革命如影随形,每一次技术革命都会引发一系列商业方法的创新。商业方法创新并非源于技术发明本身,而是源于对客户需求的洞察、对客户至上的重新定义。”孙军工表示。
    业界普遍认为,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商业创新非常脆弱,并且很可能是为他人做嫁衣。在新的商业模式不断创新、技术不断更新的前提下,知识产权保护如何跟上时代步伐,成为当下必须思考的话题。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韩秀成指出,中国有着极其广大的市场和利益,但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是缺乏关键的核心技术,尤其是没有掌握着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
    韩秀成表示,从中央到地方都应该重视核心企业关键技术的培育,特别是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中国要以更加开放的心态和先进的理念看待知识产权制度,使其更加适应时代和高科技发展的需要。同时,中国也要高度重视新商业模式、新业态的保护和研究,特别是要高水平运用好知识产权的战略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