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English

所在位置:首页 > 境外投资 > 境外小贴士 > 正文

刑事风险或成中企出海“毒丸”


2018年10月28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官网  

全球化竞争已经彻底改变了竞争的边界,竞争的复杂化和激烈化使得法律风险在企业管理过程中无处不在。其中,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非常值得警惕。

“刑事法律风险看似是企业员工一个人导致的,但由于员工和企业紧密相连,这种风险一旦发生,员工个人往往难以掌控,将影响企业的日常管理和整体运作,给企业带来相当严重的后果,甚至是颠覆性的灾难,不利于企业参与全球化竞争。”在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日前举办的企业国际化经营合规、刑事处罚讲座上,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合规部部长邵男表示,企业的设立、变更、撤销、并购重组、融资上市等各个环节,都涉及到合规与刑事风险,规避风险、走向合规是企业的必然选择。

据邵男介绍,企业常见刑事犯罪有四大类,包括商业贿赂类犯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不正当竞争类犯罪:串通投标、侵犯商业秘密、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财务管理类犯罪:植物侵占、挪用资金;安全责任事故类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高管等刑事犯罪常见罪名有妨害清算罪、虚假破产罪、逃税罪、洗钱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等几十多项罪名。

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发布的《企业家腐败犯罪报告》、《2017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显示,2017年国有企业家犯罪前五位的罪名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行贿罪,而民营企业家高频罪名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单位行贿罪等。

“对高频率出现的罪名企业应建立内部防范制度,同时注意分析企业员工触犯刑法的原因。”邵男表示,除了明知故犯外,也有很多员工因法律界限不清,市场环境不够成熟,而不知不觉犯罪。或是在巨大经济利益、权利的诱使下,被经济对手、政治对手利用法律环境的某些弊端,推向犯罪。她强调,企业应对刑事风险保持敬畏,远离可能发生危险的行为,一旦产生不良后果,再优秀的律师也难以拯救。

美国等发达国家对企业员工的刑事犯罪非常重视。会上,美国德汇律师事务所律师大卫(J David Jackson)表示,美国的《联邦量刑指南》中不光规定了相关罪名,还对企业员工道德、企业制度管理等提出了要求。

大卫认为,企业的高管和董事会成员应主动履行合规义务,建立合规程序,把合规融入企业文化,对员工进行专业培训,同时保证管理层和员工之间有效的沟通交流,确保员工能真正执行合规制度,一旦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

此外,《海外反腐败法》对美国高级官员受贿行为作出了规范,根据规定,该法律可能适用于任何个人、公司、官员、董事、雇员、企业代理人或者任何代表公司行事的股东。如果个人或公司命令、授权或协助他人违反反贿赂条款,该个人或公司将受到惩罚。对于犯罪的公司和其他商业实体,可处以最高200万美元的罚金。自然人则会被处以最高10万美元罚金和5年以下的监禁。

“虽然该法律主要是禁止美国公司向外国政府公职人员行贿,但根据其规定在美国境内的外国人也可以成为该种犯罪主体,也就意味着在美国从事跨国经营的中国企业和个人都会受到影响。”大卫表示,当外国企业以美国为基地,进行跨国经营的时候,一旦发生商业腐败,很可能受到《海外反腐败法》的制裁。

轰动一时的“朗讯门”事件就是如此。美国朗讯向美国证交会递交了汇报文件。文件指出,由于存在涉嫌“违反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内部管理控制不力行为,导致朗讯解除了其中国区总裁戚道协、首席运营官关赫德及财务主管和市场部经理的职务。

大卫还强调,中国企业在与发达国家企业开展合作时,其管理层可能会被审查是否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情节严重的可能影响企业在海外市场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