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6月12日 来源: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2018年6月7日,阿根廷生产部国家外贸委员会照会中国驻阿使馆经商参处,告阿方已于5月22日对原产于中国的容积小于或等于2.5升的不锈钢瓶胆和玻璃瓶胆保温瓶及其他等温容器(南共市税号为9617.00.10)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合并情势变迁复审调查。拟应诉企业可通过以下网址或邮箱获取阿方对的反倾销调查问卷,并应于7月10日前提交至该委员会。此外,相关证明材料最迟应于8月21日前提交。
网址:https://www.argentina.gob.ar/cnce/cuestionarios/termos
传真:(5411)4348-1735
主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建设运维:北京市贸促会信息中心
京ICP证12017809号-3 | 京公网安备10010200068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