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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关总署2026年第155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秘鲁共和国政府关于升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秘鲁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秘鲁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经修订的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同步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
此次协定升级完成了基于2022版税则的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转版,调整了原产地规则及证书格式,实现了证书的自主打印。在证书填制方面,调整了生产商保密条款,删除了发票金额栏目,取消了产品项数限制,并允许填报多个发票信息。
2026年11月1日0时,贸促会原产地网上签证系统将上线中国-秘鲁自贸协定升级原产地证书签证模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11月1日前已保存待提交、已提交待审核的证书申请,请企业对照新版规则要求,重点核实生产商、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电子签章等栏目内容。如存在问题,请修改完善后再提交签证机构审核。
二、对于11月1日及之后提交的证书申请,系统将默认自主打印,无需手动签字盖章。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