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内容
2026年5月7日,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就《人工智能法案》的简化修订方案达成临时政治协议。
该政治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高风险人工智能(AI)系统监管规则分阶段生效:①生物识别、关键基础设施、教育、就业、执法、边境管控等独立高风险AI系统,推迟至2027年12月2日生效;②升降机、玩具等产品内嵌的AI系统,推迟至2028年8月2日生效。
(2)严管有害应用:全面禁止生成未经授权的隐私内容及涉未成年人有害违规内容的AI系统。
(3)企业利好:将原中小企业(SMEs)享有的部分监管豁免扩大适用于中小型市值企业(SMCs)。更多创新主体可参与监管沙盒测试,在真实场景中测试人工智能解决方案。
(4)治理优化:厘清《人工智能法案》与欧盟产品安全法规(尤其是《机械法规》)的适用衔接,避免行业规则与人工智能专项规则重复监管。强化人工智能办公室执法权限,以支持对特定AI系统的监管,包括基于通用大模型开发的系统、内嵌于超大型在线平台与超大型搜索引擎的系统。
二、相关背景
2024年8月1日,欧盟《人工智能法案》正式生效。
2025年2月2日,法案一般条款和禁止的AI实践条款生效。8月2日,通用AI模型合规义务生效。
三、中国企业应关注的重点
向欧盟出口高风险AI系统和通用AI模型、在欧运营超大型在线平台和搜索引擎、提供图像/视频生成服务的企业重点关注此信息,全面梳理自研、外购、产品内嵌的所有AI系统及相关业务场景,对照欧盟新规划分禁止类、高风险、普通风险等级,按照具体实施节点,梳理整改清单和优先级;在输入提示词、算法生成、结果输出三个环节部署多层审核,全链路智能风控拦截违规内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考虑申请欧盟AI监管沙盒,开展合规测试;常态化跟踪欧盟AI法案配套细则、实施时间表及执法案例。
(信息来源:欧盟委员会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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