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内容
2026年10月21日,欧盟理事会通过《数字综合简化方案》谈判授权立场,拟调整数据保护、电子隐私和网络安全相关规则,旨在减轻企业合规负担,强化个人数据保护。
《数字综合简化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关于《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保留现行个人数据定义,新增假名化、自然人身份识别条款;简化无正当理由或过度的数据请求,以及特定低风险情形下的信息告知义务;明确科研用途的数据处理规则;对生物识别验证和人工智能系统开发和运行中处理敏感数据的拟议例外增加保障措施;延长个人数据泄露通知期限,建立欧盟层面统一高风险数据处理活动清单和通用合规模板。
(二)关于数据获取与商业秘密。整合和简化数据共享、数据中介服务规则;允许公共部门对超大型平台的数据再使用设定差异化条件,并收取更高费用;加强防范商业秘密泄露至第三国,只有在数据持有者和使用者均采取必要保密措施后,才可披露商业秘密。
(三)关于《电子隐私指令》与Cookie。维持《电子隐私指令》项下关于Cookie和其他在线追踪技术的规则框架,新增无需用户同意即可在设备上放置Cookie的情形,例如提供必要服务、受众统计以及确保用户设备安全,以减少在线浏览时出现的Cookie横幅广告。
(四)关于网络安全与数据事件报告。建议将欧盟层面单一入口调整为各成员国设立独立报告入口点,便利企业履行不同欧盟法律项下的报告义务;在欧盟层面设立事件报告信息点,制定统一的事件通报协调框架。
二、相关背景
2025年2月,欧盟委员会公布12项综合简化方案,用于简化现行法规。
2025年11月1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第7项综合简化方案,提议修改GDPR、《电子隐私指令》、《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指令2》和《数据法》等。
三、中国企业应关注的重点
面向欧盟境内企业和个人提供联网产品、智能硬件、应用程序、网站、广告、电商、云、人工智能系统等产品或服务、或收集或处理欧盟个人数据的企业重点关注此条信息,持续跟踪后续谈判进展和实施细则,核查自身是否落入欧盟数字规则适用范围;提前调整内部关于数据泄露、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流程,预留修订空间;建立真实的数据和技术底账,准确掌握数据来源、流向和用途,将数据使用与保护义务嵌入产品设计、隐私政策与客户合同;接收、处理或向境内传输欧盟商业秘密和个人数据时,固化双方保密措施证明文件,在合同中设置对应管控条款。
(信息来源:欧盟理事会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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